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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3-10-08 11:03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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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65号)《黑龙江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联发2022190号)等文件要求,经专家组评审,一致推荐肇源县、林甸县、肇东市3县(市)承担2022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现将具体实施任务数量公示如下。

肇源县8300林甸县6300肇东市3020

公示时间为2023108日至202310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0451-84618135  

电子邮箱:hljyyyzj@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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