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原“黑龙江省水产专业标准化技术分委员会”更名为“黑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LJQS/TC16)”,是在黑龙江省水产领域从事地方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由于黑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为更好地持续推进水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发挥专标委的积极作用,拟对黑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换届等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面向全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水产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二)熟悉水产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四)在我省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内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五)符合《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同一单位推荐委员人数原则不超过3名;
(二)委员候选人须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一致);
(四)每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五)请于2025年4月5日前,将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均需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邮寄至黑龙江省水产专业标准化技术分委员会秘书处,同时需将登记表电子版(含电子照片的word版)以“水产标委-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六)秘书处将根据《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黑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七)所有申报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胡同2号
邮政编码:150018
联系人:孔令杰
电话:0451-84644262
电子邮箱:tuiguangfish@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