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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14 12:17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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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农委函〔2012〕80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我委以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和廉洁机关为目标,以服务广大农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保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外,由专人负责,将履行审查后的政府信息,在省农委门户网站—黑龙江农业信息网、省农委电子政务网和省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龙网上及时发布,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1、在省农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省农委门户网站—黑龙江农业信息网、省农委电子政务网公开信息3729条,其中2011年新发布信息2253条,比上年增加2055条,增长652.7%。

2、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委在省政府门户网络,黑龙江龙网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500条,其中7个目录中有5个目录中的内容进行了及时更新,2011年新发布信息109条,比上年增加25条,增长29.8%。

3、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黑龙江日报公示信息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9月13日,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全省马铃薯生产及销售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黑龙江农业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批单》,由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省农委政府信息工作。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94条,其中2011年答复76条,答复率100%。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有6件机密级文件,7件秘密级文件,不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到位、行业指导需加强等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为目标,以农民最关心、最关注、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公开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对项目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通过网络等媒体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保证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凡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农业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及结果公开。按照农业行政权力运行有关制度要求,将农业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及结果,通过省农委门户网站黑龙江农业信息网、省农委电子政务网、黑龙江龙网等载体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

(二)及时公开更新信息内容。要进一步抓好各项公开制度的落实,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更新完善我委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杜绝泄密事件发生。抓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农委机关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回复质量。

(三)加强对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指导农委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通过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发布等方式,对办事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积极培养政府信息公开典型,加强对农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农业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实省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加大工作推进和落实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农委系统责任目标管理,实行重点推进。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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