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着力加大农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在省农委门户网站—黑龙江农业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在省农委电子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龙网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发布信息134条,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收到申请公开事项6项,其中网上5件,来函申请1件。全部按时予以答复,答复率100%。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制定了129项权力运行流程图,2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黑龙江省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审批办理,其他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也纳入网上办理,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1.突出公开重点。一是加大了农村改革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公开了《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二是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公开力度。在省政府政务公开栏目、省农委电子政务网及时公开了《农业部东北地区玉米“双增二百”科技行动黑龙江省实施方案》、《2015年黑龙江省超级稻“双增一百”科技行动实施方案》。三是加大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特点,及时发布春耕生产、夏管、秋收等相关信息。印发了《全省“互联网+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农业专家名单的通知》,积极与知名电商阿里巴巴、新浪、腾讯、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对接开展合作。就农产品销售、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四是加大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公开力度。在省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了《201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要点》。
2.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由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省农委政府信息工作。完善农委机关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接收、登记、立案、办理、处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质量。二是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努力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在答复申请中,对申请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及时、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可以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答复及时。三是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制定了《主动公开信息审批单》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单》,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3.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农委系统工作年度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的有效办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杜绝推诿搪塞行为发生。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培训工作。重视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学习并准确把握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剖析案例、交流经验,更新丰富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省农委电子政务网站栏目的内容及功能设计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2016年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
2016年,省农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主线,紧紧围绕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农业中心工作,以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为目标,以农民最关心、最关注、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机制创新,强化与公众的互动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农业部门的公信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1.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为重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2.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建设。及时受理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同时,加强对申请公开信息中热点、敏感信息等的舆情研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水平。
3.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农委电子政务网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造,梳理并调整公开目录,加快公众互动交流栏目建设,改进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专栏易用性。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通过设置热点专题等方式,突出公开重点,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涉农重要信息。
4.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继续将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健全信息公开培训制度等长效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干部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1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