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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操作说明

日期:2024-11-18 13:54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改革与合作经济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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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税收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按照前期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梳理编制的《电子税务局APP自然人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操作说明》予以公开发布。

一、电子税务局APP下载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软件应用商店,搜索电子税务局APP进行下载。

二、代开电子普通发票操作流程

打开电子税务局APP,图标如下。

点击【我的】—【未登录后方箭头】,进入到登录界面。

选择自然人业务,如果纳税人未进行过自然人信息注册,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新用户注册】。

将自然人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开始认证】,按照步骤操作,完成认证。

按照提示步骤将自然人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并进行人脸比对成功后,完成认证。

注册成功后,回到登录页面,输入注册时的身份证件号码、密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发送的手机号码为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登录成功后,选择【特色业务】—【发票使用(个人业务)】—【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

进入【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功能后,请注意查看提示信息。

请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申请信息。

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出您要操作的代开申请

点击【预缴开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电子开票】。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第三方缴税】,选择支付方式并缴纳税款。

缴款完成后,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App内【代开电子普通发票查询】功能的【获取发票】按钮获取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自行查看、下载或打印已经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代开电子发票作废申请、红冲申请、退税申请流程

尚未预缴开票的纳税人可以选择作废申请,已经预缴开票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红冲发票申请。

依次点击【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查询】,查询提取数据后,点击【作废申请】并确认。系统会根据预缴税款情况提示发票是否作废成功。

已在申请并开具电子普通发票的自然人,依次点击【发票使用(个人业务)】—【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申请查询】,查询提取数据后,点击【红冲发票】、【退税申请】按钮,可以红冲发票申请和退税申请(已经开具红字发票才可退税申请)。如下图:

确认信息,包括发票号码和代码,如下图:

  红冲发票审批通过后通过查询功能查询到红字发票并获取发票文件,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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