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主要职责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接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省农业农村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管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全省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监督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经授权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能分工。
(1)省农业农村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使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处)
(二)人事处
(三)政策研究室
(四)法规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改革与合作经济处
(六)发展规划处
(七)计划财务处
(八)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九)畜牧处
(十)兽医处
(十一)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渔政局)
(十二)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县域经济处)
(十三)乡村建设促进处
(十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十五)帮扶处
(十六)区域协作促进处(革命老区工作办公室)
(十七)监督检查处
(十八)市场与信息化处
(十九)对外经济合作处
(二十)科学技术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十二)种业管理处
(二十三)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二十四)农田建设管理处
(二十五)中药材发展处(经济作物处)
(二十六)审计处
(二十七)机关党委(办事机构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十八)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农业农村厅领导
庞海涛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党组书记,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文德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周立新 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张 雨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姜以全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王 杕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刘广宇 省委农办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张国义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王学斌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尹文杰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王晓冬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杨淑波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窦洪波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周晓兵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柯亚军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马晓非 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
邰 伟 省农业农村厅总兽医师
李 岩 省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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