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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黑土优品”宣传推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日期:2024-06-17 14:26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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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按照《黑龙江省品牌农业建设工作方案》总体安排和重点任务,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拟定支持我省品牌农业建设、开展“黑土优品”等农业品牌宣传推广的相关活动项目。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管水平,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强调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

二、起草依据

根据《黑龙江省品牌农业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品牌质量提升、品牌孵化培育、品牌传播推广、品牌保护利用和品牌营销赋能等五大工程的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21号)等规定要求,在“黑土优品”宣传推广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原则,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好管理。

三、起草过程

结合我省品牌农业发展实际情况,会同省财政厅起草了《黑龙江省“黑土优品”宣传推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相关处站的意见,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相关意见,作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黑土优品”宣传推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共分八部分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管理、绩效管理、附则。

总则明确了“黑土优品”宣传推广资金的资金来源、管理使用原则和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职责分工明确了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及资金申报使用主体的工作职责。

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规定了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明确了资金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

资金使用和管理明确了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方式。

监督管理明确了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第三方评审机构职责。

绩效管理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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