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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加快冷水渔业振兴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的解读

日期:2024-09-29 11:48 来源: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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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7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加快冷水渔业振兴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黑农厅联发〔2024〕346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该《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深入实施冷水渔业振兴行动,打好春育、夏放、秋捞、冬捕渔业“四季牌”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冷水渔业发展动力,激发渔业生产主体信心,改善渔业振兴发展及渔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发了《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一)《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

(二)《财政部关于调整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43号)。

(三)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4〕5号)。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延伸冷水鱼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我省打造特色更鲜明、结构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冷水鱼产业体系。

一是调优品种结构。我省鲤、鲫、鲢、鳙等常规水产品产量占比较高,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水产品占比较低,市场附加值不高。创新制定水产良种补贴政策,有利于引导养殖主体调优养殖品种结构,提升名优水产品产量和附加值。

二是提高补贴比例。针对我省多数养殖主体不强、资金配套能力弱的实际情况,将“冷水鱼养殖基地能力提升补贴、苗种繁育基地提档升级补贴和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补贴”政策中财政支持比例由过去的不超过40%分别提升至不超过70%、50%和50%。

三是强化品牌建设。通过鼓励地方举办增殖放流、冬捕等渔旅融合活动,进一步发挥资源、文化优势,打造龙江冷水鱼品牌。推出创先争优奖励补贴等多项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进一步提升优质冷水鱼产能。

四是保护与开发并重。通过支持放流活动地区建设一批放流水生生物平台或场所,规范引导社会公众定点开展放流活动。通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维护自然水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点关注内容

符合本政策措施,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全产业链发展企业可根据本政策措施中的水产良种补贴、冷水鱼养殖基地能力提升补贴和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补贴等3项内容,进行组合实施,并按照单项政策标准予以补助。其他渔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和《黑龙江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2024〕5号)执行。《政策措施》实施周期拟定为3年(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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